任何一種家用電器,在使用時,金屬外殼是不允許帶電的,不管這個電壓對人體是否有危險。但是,在實際使用時,又往往有許多能正常工作的家用電器殼體帶電。帶電的情況和產生的原因,一般有下面幾種:
1、人體碰到殼體有強烈的電擊感,而且往往不能自我控制脫離它,這種情況是很危險的,如果接觸的時間長,或者接觸電流直接流經心臟對地,就有生命危險。造成這類事故的原因是:電器帶電部分如電動機、調速變壓器、開關等對外殼擊穿,或絕緣嚴重破壞,接地松開碰在外殼上等等。
2、人體碰到殼體有“麻手”感覺,但能夠自我控制脫離它,造成的原因是電器本身絕緣不良、老化和帶電部分受潮等。
3、人體碰到殼體有輕微的“麻手”感,當手壓緊殼體卻又不覺“麻手”。產生這種情況一般是由于電器本身的分布電容和絕緣電阻引起的對地電壓,對人體無甚影響。